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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教育部轉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所撰擬「身心障礙者合理調整參考指引」

說 明:
一、 依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112年11月2日委台權字第1124131338號函辦理。
二、 請根據各自權責及需求,參酌旨揭指引發展各自之合理調整指引或規定。
三、 旨揭指引將適時滾動修正,請至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網站(網址:https://nhrc.cy.gov.tw/education/publication/detail?id=d61689be-fc32-40f4-a4cf-ca4645e896d1)下載最新版本。